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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纪委通报3起党员信仰邪教典型案例

2017-12-12 10:40:00 浏览:{{ hits }} 来源:搜狐 语音阅读正文

  近年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无视党纪国法参加邪教组织的党员。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建始县业州镇代陈沟村党员熊世军、寨坡村党员黄明庆参加并组织、领导邪教组织问题。熊世军、黄明庆分别于2000年7月、2010年8月加入"三赎基督教"(又称"门徒会"或"旷野窄门"等)邪教组织,先后担任该邪教组织"点执"职务,在建始县业州镇散布邪说,蒙骗他人信奉"三赎基督教"。2000年9月至2015年6月,熊世军共发展4人加入该邪教;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黄明庆共发展3人加入该邪教,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6年7月,熊世军、黄明庆被开除党籍。

  2、恩施市沐抚办事处大庙村大坝组党员陈金芝参加邪教组织问题。陈金芝因自身多病,在邪教人员的言语诱骗下,自1995年开始参与信仰邪教,自称"耶稣"教,并鼓吹入教能够治病,直至2017年4月被立案审查。2017年7月,陈金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恩施市沐抚办事处高台村高台阡组党员邱汉塘参加邪教组织问题。邱汉塘因自身多病,在邪教人员的言语诱骗下,自2011年开始参与信仰邪教"门徒会",并鼓吹入教能够治病,且为方便"信教"而搬离其原家庭住所在外独居,直至2017年6月被立案审查。2017年9月,邱汉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邪教组织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从事危害社会和公众的非法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改革发展稳定的局面。作为党员、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党章,坚定地信仰马克思主义,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组织,教导广大群众反邪、防邪。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参与、组织领导的邪教人员要坚决予以查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参加邪教组织的党员、干部绝不姑息,一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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