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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而为、发挥余热, 热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老副检察长

2019-07-10 17:02:17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党建网 语音阅读正文

  李耀星,男,汉族,丽江玉龙县人,1947年 12月 18日出生, 196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年71岁,1968年从丽江县应征入伍到福贡县,1969年随部队调至贡山县,先后担任过贡山县独立营独龙江马库侦察组班长、侦察组长、边防十团情报站副政治教导员、贡山边防大队副政治教导员、泸水县边防大队政委,转业后担任过泸水县人民政府外事办主任,2003年从泸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岗位退休。先后获得过中缅两国边境联合检查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连续三年被评为泸水县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等奖等荣誉称号。

  2016年,李耀星同志被泸水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聘请,成为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的一名合适成年人,从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项目工作。成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公室合适成年人后,李耀星同志本着对下一代成长的关爱之情,欣然接受这一重任,积极发挥好余热,全身心投入到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各项工作中。

主动而为,上门协调,积极为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出谋划策

  由于我市的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2015年年底才开始,起步晚,可借鉴的经验不多,工作开展的难度比较大。李耀星同志了解这一情况后,不管严寒酷暑,基本上每个星期都到市检察院了解情况,沟通协调;待工作理顺的差不多的时候,也是经常定期不定期亲自到分管联系的市检察院了解触法未成年人情况,主动协调司法项目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我市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司法项目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通过他的不断努力,原来未司办要主动上门协调工作,现在只要办案机关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都会主动打电话找未司办联系。

敢于担当,奉献爱心,积极参加办案机关的询问、讯问、庭审等工作

  虽然在聘请的几位合适成年人中他的年纪最大,但他身上有老一辈革命工作者的优良传统,不怕苦、不怕累,认真负责、任劳任怨。带头坚持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每次集中学习都是第一个到办公室。积极参加办案机关针对触法未成年人的询问、讯问、庭审等工作。不管是凌晨几点,还是周末或节假日,只要接到办案机关的协助电话(在触法未成年人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未能到场的情况),他从不推脱,从不因时间关系、年纪和身体等原因推卸责任,积极参加办案机关的针对触法未成年人的询问或讯问;在参加办案机关询问或讯问过程中,他首先从长辈的角度关心关爱触法未成年人,再从项目办的角度耐心细致对触犯未成年人进行安慰和心理疏导,使触法未成年人放下戒备心理,主动配合办案机关办案。2017年至2019年7月1日,市司法项目办共参加办案机关询问37人次,李耀星同志参加了22人次。

  这里需要强调一点,2019年度以前由于怒江州的触法未成年人集中关押点设在福贡县,加之当时正在进行美丽公路建设,从泸水到福贡的道路非常颠簸,平常只需3-4小时的车程,当时需要7-8小时,但他仍然坚持为触法未成年人奔走,多次协助办案机关到福贡县对触法未成耐人进行询问和讯问。70多岁的高龄还奔走在关心下一代事业上,他身上的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担当、认真负责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发挥优势,倾注真情,勇当法治宣传员和跟踪帮教员

  在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中,结合“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其他的法治宣传活动,他充分发挥五老优势,主动担任法治宣传员和跟踪帮教员,不管道路多崎岖,天气多阴冷多炎热,他照样和年轻人一起到村寨、到乡镇、到学校,用青少年乐于接受的语言,生动的案例,为青少年介绍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禁毒防艾等知识,语重心长的告诉孩子们不良行为的危害和防范技巧,为广大青少年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参加对司法分流出来的触法未成年人的跟踪帮教工作,耐心地和监护人和孩子沟通,了解他们的生活、学习等情况,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树立生活信心,重新回归社会。2017年度至今,李耀星同志到我市9个乡镇开展了22场次法制宣传教育讲座,受教育师生27000余人次,分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了讲解,开展了4人次跟踪帮教和家访活动。

  通过这些法制宣传和帮教活动,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他们是非分辨能力、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观念,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逐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培养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有利于形成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获得了群众的好评。

热爱学习、践行活到老学到老精神,不断提升服务青少年的能力

  到未司办后,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关心下一代工作任重而道远。李耀星同志深深感受到,学习是增长知识、提升本领的不二法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学习国家、省、州关工委和省、州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工作的各类文件,学习市委、市关工委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不断提高服务青少年的能力。

  同时,他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肩负起时代赋予老同志的光荣使命,当好青少年健康成长道路上的指引者和守护者。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在时代的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攻坚克难、尽其所能,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小康做出积极努力,不断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而努力。

  正是由于像李耀星一样甘于奉献,忘我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等“五老”同志的积极参与,我市未年人司法项目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2018年度的触法未成年人人数比2017年度有所下降,得到了省、州未司办的肯定。

  现在,李耀星同志已72岁了,但他仍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整天在为下一代事业忙碌着,虽然工作有时会很累,很苦,会占用很多个人的休息时间,和他一批被聘请的老同志由于身体、家庭原因都提出了辞职,但只有他仍然继续奋斗在一线,无悔于自己从事的事业,他经常说:“只要自己的身体允许,还能够走出去,我就一定不会停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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