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公务员工作

泸水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序推进

2019-09-05 11:05:57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党建网 语音阅读正文

  严格执行和有序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结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市现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干部档案管理权限职责进行合理分工,有效促进了干部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注重提高干部档案质量水平。一是以干部档案达标工作助推全市干部档案工作水平,以达标成效带动后进单位,全市档案质量整体提高。二是档案进出质量明显提高。各管档单位严格采用“三审核”工作法,严把档案进入关口,确保干部档案的质量。 三是全面落实干部档案改版工作。

  认真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工作。对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特别是对遗留问题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对组织认定后干部本人拒不签字,干部档案中存在涂改、问题未查清未作出结论,材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立即整改,形成专题整改报告。

  严格执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按照干部档案“凡提必审”的要求,在干部考察期间认真审核考察对象档案,对专审工作组织认定结果不准确、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问题未查清、未作出结论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缓任职程序;对原不属于专项审核范围内的考察对象,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档案专项审核要求,对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进行组织认定,考察对象对组织认定意见不认可、拒不签字的,档案涉嫌造假一时难以查清的,一律暂缓任职程序。档案审核情况要记录到《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上,如实反映在干部考察工作报告中。

  及时开展新进入专项审核范围干部档案的审核。对新进干部队伍人员、军队转业干部、拟交流任职干部的档案和因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原因新进入专项审核范围干部的档案,及时开展审核,对干部信息进行组织认定,填写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存在涂改或材料涉嫌造假的,要查清问题作出结论,按规定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表》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进一步扩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范围。根据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档案专项审核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各级企事业单位一般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审核工作,切实解决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信息记载不准确不一致和涂改造假的问题。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