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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怒江州四县(市)发布关于应对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2022-03-10 18:36:00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传媒 语音阅读正文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为全力守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怒江州各县(市)

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再次发布紧急提醒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最新紧急提醒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国内多地疫情频发,我省昆明市(呈贡区)、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文山州(麻栗坡县)、德宏州(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红河州(河口县)、临沧市(镇康县、耿马县)、保山市(腾冲市)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病例报告的区域。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向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


二、凡14天内有省外和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及有病例报告区域的来(返)泸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入泸水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离开(含途经离开)泸水的,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


三、凡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区域,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请符合条件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


五、凡拒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追究。


泸水市应对疫情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8日



福贡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国内多地疫情频发,我省昆明市(呈贡区)、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文山州(麻栗坡县)、德宏州(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红河州(河口县)、临沧市(镇康县、耿马县)、保山市(腾冲市)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做好福贡县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或同时空伴随人员旅居史的来(返)福贡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向所在地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入境人员实行“14+7”集中隔离,高风险地区来(返)福贡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中风险地区来(返)福贡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 


二、凡14天内有外省、省内边境县(市)及行程卡带星号的来(返)福贡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高中风险地区行程方可进入(请根据行程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避免因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而耽误行程)。进入福贡后,做好14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关注家人健康。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密切关注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变化情况,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区及所在城市和重点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关注目的地疫情风险提示,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福贡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或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四、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眼、口、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如需要前往各类室内的娱乐、休闲场所、旅游景点,要提前预约、有序进入,并减少在密闭场所的逗留时间,同时配合测温、查码、扫码、一米距等防疫规定。


五、做好网购等邮件快递疫情防控,倡导不购买、不网购、不海淘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外涉疫地区产品,做好快递包裹消毒;取件时做好防护、错峰取件、避免面对面接触;取件后应立即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建议就地拆封处理,尽量不将外包装带入家中;如有必要将外包装带回家,应提前在户外对外包装进行喷洒消毒,无害化处理后按照垃圾分类进行处理;拆封后做好手部消毒,消毒前不要用手擦汗或触碰眼、鼻、口等部位;衣物等可清洗的物品应在清洗后再使用;烹饪网购食品过程中要注意生熟分开,煮熟蒸透。


六、抵边村继续实行封闭管理,非必要不进不出。外来人员确需进入抵边村的必须持有县、乡(镇)两级指挥部通行证,抵边村出州人员必须持有县、乡(镇)两级指挥部通行证。


七、做好疫苗接种是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请适龄、无禁忌症人群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做到“应接尽接”;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尽快接种“加强针”。


特此通告


福贡县委县政府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9日



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广大居民: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严峻,我省多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凡14天内有省外和省内边境县(市)旅居史及有病例报告区域的来(返)贡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高中风险地区行程方可进入。进入贡山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及其疫情外溢地区,确需前往的需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回后要严格配合落实我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如出现发热、干咳、嗅(味)觉减退、乏力、咽痛、头痛、流涕、腹泻等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社区(村居)、单位等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防控措施。


四、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各部委办局、各社会团体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接种加强疫苗,不断提高接种率,引导符合条件人群积极接种疫苗,不断提高覆盖率。


五、请广大居民时刻保持警惕,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安全社交距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在贡山县辖区内人员(含来返贡山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对拒不配合防疫措施的、侮辱攻击防疫工作人员的、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拒不服从安排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的、造谣传谣引起群众恐慌的,以及其他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贡山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9日



兰坪县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广大居民:


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严峻,我省昆明市(呈贡区)、西双版纳州(勐腊县)、文山州(麻栗坡县)、德宏州(瑞丽市、陇川县、盈江县)、红河州(河口县)、临沧市(镇康县、耿马县)、保山市(腾冲市)等地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严防疫情输入,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现紧急提醒如下:


一、凡14天内有省外、省内昆明市和边境县(市)旅居史以及有病例报告区域的来(返)兰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码绿码,行程卡无高中风险地区行程方可进入。进入兰坪后,24小时内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请广大居民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有病例报告的区域。因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要向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和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回后要严格配合落实我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凡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的区域,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切实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做到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勤洗手、常通风。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要第一时间到就近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四、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级各部委办局、各社会团体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积极接种加强疫苗,不断提高接种率,引导符合条件人群积极接种疫苗,不断提高覆盖率。请符合接种条件、没有接种禁忌症的群众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


五、请广大居民时刻保持警惕,以国家官方新闻媒体公布的最新疫情动态和国内外风险地区等相关信息为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在兰坪县辖区内人员(含来返兰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我县疫情防控措施,凡拒不配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予以追究。

  

兰坪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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